媒体

【龙虎网】以案释法!知识产权审判“搬”进校园

2019-04-26来源:南农新闻-NJAU NEWS作者:党委宣传部

龙虎网讯 (记者 周璇)为迎接第十九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营造大学校园崇尚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4月2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走进南京农业大学,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南京某信息咨询公司、某酒类平台公司、某酒业公司、某酒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通过“庭审进校园”,还原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让南京农业大学法学院学生了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激发学生研究知识产权法学兴趣。

在庭审开始前,南京农业大学与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举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共建签约揭牌仪式,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姚兵兵与南京农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盛邦跃共同揭牌。

揭牌现场

此次庭审案情为:今世缘公司系“国缘”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于2010年10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今世缘公司主张某信息咨询公司等共4家公司生产、销售被诉侵权白酒的行为侵害了其享有的“国缘”注册商标专用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库存、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3万元,被告某酒类平台公司、某酒业公司、某酒厂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2019年1月14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某酒厂停止生产、某酒业公司停止销售侵害涉案“国缘”商标产品的行为,分别赔偿今世缘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万元、2万元,并销毁库存;某信息咨询公司、某酒类平台公司停止销售侵害涉案“国缘”商标产品的行为,并销毁库存;驳回今世缘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今世缘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某酒厂、某酒业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国缘”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三、某信息咨询公司、某酒类平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国缘”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四、某酒厂、某酒业公司赔偿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万元,某信息咨询公司、某酒类平台公司对其中的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整个过程节奏明快、重点突出、效率较高。为更好地达到庭审教学的效果,审判长还对案件争议的法律解释条文当庭宣读与讲解,让同学们对案件中有争议的法律问题进行更好的理解和认识。为保证庭审的效果,合议庭在庭审休庭时对案件审理重点进行合议。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姚兵兵在第二演播室解读案件

庭审后,南京农业大学的师生们纷纷表示,现场感受到了法院的真实开庭,对法庭审判团队运行模式有了直接的了解,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原文链接:http://livelihood.longhoo.net/2019/xwxc_0423/343861.html


编辑:

阅读次数:442

(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