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南京市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王克其联系方式:84399106发布时间:2023-02-07

各学院、各团队:

近日收到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南京市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要求,组织我校申报2023年南京市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通知如下:

一、协同项目简介

南京市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简称“协同项目”),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加快农业特色主导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为目标,组织推进涉农高校院所牵头共建专家服务站,协同破解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开展重大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应用,助力地方创新发展,培育产业技术实用人才,探索形成农科教协同服务新机制。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由涉农高校院所(含市级农技推广机构,下同)作为牵头单位,在各区统筹协调下,联合农业经营主体(含园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区域农技推广机构申报实施优质稻米、多功能油菜、绿色蔬菜、现代园艺、健康养殖等特色主导产业的协同项目。

1. 涉农高校院所:研究方向应符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人才和技术力量雄厚,有特色主导产业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有较强的农业科技成果基础,在专业领域内有较强的技术权威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协同项目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涉农高校院所推荐申报,一般具有正高级职称。首席专家在本单位牵头组织5名左右的专业人才队伍,指导和服务产业发展。

       2. 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应是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专业的人才团队,运营状况良好,基础设施良好,无不良信用。

高校院所与农业经营主体双向选择、联合申报、责任共担,共同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尚在承担市级农业科教项目的专家团队,不参加本次申报。

三、建设内容

共建专家服务站、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打造重大技术1+7+N”集成推广体系、助力区域创新发展及体现我校“双线共推”科技推广服务模式等。

四、资金用途

项目由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方案批复后由高校院所按财务制度部分划拨给核心示范基地,用于经营主体和区示范点建设,其他资金由高校院所使用。

五、相关要求

详情请阅附件。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教师或团队,结合工作基础,对接区农业农村部门,筛选适合的项目核心示范基地、示范点与辐射点单位,掌握好申报主体信用情况和其他项目申报情况。联合遴选优秀基层农技人员参与项目建设。双方需对申报主体、专家服务团队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此次申报不限于储备项目单位,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5份),经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3225日前,报社会合作处。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邮箱:wangkeqi@nja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王克其84399106;严瑾 84395923

2023年南京市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与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入库申报指南.pdf

附件1南京市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申报指南.docx

  

社会合作处

202326

  


阅读次数:1309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