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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顺利完成在盐城的教学实习任务

2006/04/10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4月3日至4月9日是法律系三年级全体学生完成了他们的又一教学实践课程——诊所法律教育训练。此次教学实践课程他们中有三天是在盐城进行实践,而通过这三天的实践同学们收获了很多在课堂上接触不到的知识,最重要是他们在进行法律咨询和学习的过程中能够把现实中的真实案例和所学的部门法有较深层次的结合。
 
    4月3日,同学们刚抵达盐城,就与当地社区取得联系,在社区进行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还与盐城毓龙社区结对共建,实行资源共享。在咨询台搭建起来后社区居民就来到我们的咨询台前,咨询困扰他们已久的法律问题,在同学们的仔细分析和解答后,他们都是面带笑容满意地离开的。同时,还有很多市民在看到了我们分发的宣传单后特地跑到小区进行法律咨询。
 
    同时,我们还在盐城街头设立了法律咨询点,由于咨询点距离当地的农民街比较近,很多农村的农民也来到咨询处进行法律咨询,询问他们最关心的农业税的取消等法律问题。在我们进行法律咨询的同时,同学们还分成小组进行普法宣传,向广大市民和农民朋友们讲解《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学们还前往盐城射阳湿地丹顶鹤自然保护区,对当地的地理环境以及法律实施状况进行考察,特别是对当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从而为学习自然环境保护法提供了第一手现实资料。
 
    法律系三年级的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同学们的专业知识有着重要作用,此次实践过程中,所有的法律咨询都是由学生完成的,这不仅是对他们专业知识学习的一种考验,更是他们从事法律实务的一次绝佳的锻炼机会,对他们今后就业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同学们的实践活动能够走进社区、走进农村更是对近期党和国家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的极大响应,在社区普法,对构建和谐社区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把法律知识送给广大农民朋友们,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现更加重要,为实现新农村的法制、和谐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此次实践,达到了锻炼同学专业技能、宣传法律思想与法制观念的目的,而我们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的法律系也为更多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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