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关于推荐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实基处〔2022〕2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现将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肖慎华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华欣
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赵海燕
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邱小雷
公示期自2022年7月6日至7月10日止,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与基地处提出,联系电话:84395175,联系邮箱:olem@njau.edu.cn。
实验室与基地处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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