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根据江苏省农学会《关于第七届江苏省农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农学字〔2025〕30号),第七届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提名工作已于近期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科技奖共设科技进步奖、技术推广奖、管理创新奖、巾帼科技奖和青年科技奖5个奖项,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60项。其中,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不超过4项,技术推广奖特等奖不超过3项,管理创新奖、巾帼科技奖、青年科技奖特等奖均不超过1项;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不超过8项,技术推广奖一等奖不超过6项,管理创新奖、巾帼科技奖、青年科技奖一等奖均不超过2项。
二、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专家提名仅限科技进步奖和技术推广奖。专家提名应满足:农业相关领域3名正高级职称专家联合提名本专业领域候选者,3名专家中至少有1名院士,或本学会常务理事,或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往届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每届每名专家可提名1项奖项。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届奖励中任一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且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二)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为江苏省农学会单位会员或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市级及以上涉农科研教学单位、市级农学会、涉农省级学会、行业协会,涉农科技型企业等。
我校作为副理事长单位,提名名额分配为:科技进步奖16项,技术推广奖12项,管理创新奖4项,巾帼科技奖4项,青年科技奖4项。
三、提名要求
提名工作应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做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被提名者无科研失信记录,同一人同一届只能作为一个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
(一)科技进步奖
提名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的创新类科研成果;或拥有持续影响力和宣传力的农业科普创新成果。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其他完成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提交的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均未在更高级别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且无权属争议,不涉密;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个,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按贡献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再调整。
(二)技术推广奖
提名技术推广奖的项目,应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聚焦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或农技推广项目、模式。项目前三完成人至少有一位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其他完成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提交的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均未在更高级别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且无权属争议,不涉密;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5个,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9个,按贡献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再调整。
(三)管理创新奖
提名管理创新奖的项目,应是在农业科技管理理论研究中取得的突出学术成就,对农业科技管理具有指导作用的研究成果;
或是在农业科技管理实践活动中能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并推动实际工作,能带来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成果。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其他完成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提交的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均未在更高级别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且无权属争议,不涉密;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按贡献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再调整。
(四)巾帼科技奖
提名在原创性研发成果、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的重大业绩,在自然、人文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发现;或提出重要的创新学术思想,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方面作出的主要贡献的江苏省内女性农业科技工作者。被提名人选应是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
(五)青年科技奖
提名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相应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青年农业科技人才。被提名人选应是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公示要求
(一)提名前公示
1.工作单位公示
被提名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或被提名人选所在工作单位须在提名材料正式提交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提名单位公示
提名单位须在提名汇总表正式提交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正式提名。
(二)受理后公示
按照《江苏省农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要求,公示分为形式审查、专业组初评和综合组评审三个阶段进行。形式审查受理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专业组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综合组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假名异议不予受理。
五、材料要求
(一)提名材料
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由《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组成,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证明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证明材料上传数量不超过20件,其中代表性论文不超过8篇,公开发表时间均应在2025年1月1日(不含)前,且在历届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
(二)提名汇总表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不需要填写汇总表。科研院统一办理。
(三)提名意见表
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和被提名人选所在工作单位须在提名意见表中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名单位须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名专家须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亲笔签名(意见表模板见附件2)。团队填写意见初稿,科研院审核。
(四)公示情况说明
提名单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和被提名人选单位的公示情况均须打印并加盖公章。科研院统一办理。
六、提名材料及时间节点
(一)电子材料:提名项目请于科技奖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江苏省农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jaass.org.cn/),开通时间:2025年10月21日0点至2025年12月28日24点。点击网页右下角“科技奖申报系统”栏目进入申报平台,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进行实名注册与登录。登录并完善基本信息后,在系统中下载《提名书》进行填写。填写完毕,自行将《提名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名意见表和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被提名人选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申报平台,经后台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生成带有水印的提名书。
(二)纸质材料:请将《提名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胶装,并根据要求在材料中对应位置加盖公章。提名汇总表、提名意见表、第一完成单位或被提名人选单位公示情况无需装订。纸质材料报送原件2份,内容与上传的电子材料须完全对应。
(三)被提名的科普项目需另外提供作品或产品1份。
(四)时间节点:
1.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0日前报送意向申报项目/候选人的电子版《提名书》,学校将视名额数量和申报意向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遴选,并确定提名名单。
2.确认提名的项目请于12月28日24:00前完成提名材料的系统提交,并于12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滨江校区行政楼A306办公室。
3.所有需要盖章的材料,均需上传至系统电子版扫描件,请酌情提前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科研服务平台-用章申请-科技奖励用章”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至校办盖章。
4.申报完成后,请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jccgk@njau.edu.cn,用于学校存档。
七、违规处理
被提名成果第一完成人及第一完成单位、被提名人选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学会有权终止或取消其奖励。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竹
联系电话:025-84396439
电子邮箱:kjccgk@njau.edu.cn
办公地点:滨江校区行政楼A306办公室
附件:
相关附件.rar
1.提名汇总表
2.提名意见表
3.科技进步奖提名书模板
4.技术推广奖提名书模板
5.管理创新奖提名书模板
6.巾帼科学奖提名书模板
7.青年科技奖提名书模板
8.关于第七届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农学会)
(附件中所有提名书模板均供参考,正式提名书须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上传)
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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