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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常见问题“十问十答”

2026/09/30 来源:社会合作处 作者:张世纪 王克其

为帮助全校教师准确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要点,明晰转化路径、用好用足激励措施,社会合作处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了《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常见问题解答》,以“十问十答”形式对老师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集中解读。

1. 什么是职务科技成果?

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中所称的“科技成果”是指南京农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主要包括:

(1)利用财政资金完成的科技成果;

(2)接受企业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学校所有的科技成果;

(3)主要利用学校物质条件(设备、数据、资金等)研发的科技成果;

(4)以其他方式形成的学校享有所有权的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新兽药、产品配方、技术秘密等。

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或团队是技术的“贡献者”,即技术创造者与核心参与者;学校是技术的“所有者”和“运营者”,即成果权利人、管理者与主导方,所有对外法律行为必须以学校名义进行。

详情可查阅《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 什么是科技成果转化?包含哪些形式?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形式包括转让、实施许可、作价入股等。

3. 科技成果转让包含哪些类别及其适用情况?

科技成果转让指科技成果持有人,将科技成果所有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新兽药、产品配方、技术秘密等)转让给科技成果受让人,由受让人对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活动。常见分为如下三类:

4. 科技成果实施许可包含哪些类别及其适用情况?

实施许可是指学校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授予企业,而非所有权。学校保留所有权,并可通过许可获得持续收益。主要分为三类:

5. 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权益如何分配?

转让、实施许可、作价入股后所得净收益的80%奖励给成果团队(单笔到账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按90%)。

具体规定可查阅《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6. 什么是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赋权的条件?

(1)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是指高校、科研院所等试点单位,将本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赋予科研人员(团队)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10 年),以此激发转化积极性的产权改革。赋权模式分为所有权赋权和长期使用权赋权两种。

核心逻辑:从“先转化后奖励”变为“先赋权后转化”,履行赋权程序后,教师可以通过参与企业创业、技术入股等形式实施成果转化。

(2)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条件:

权属清晰无争议:成果无抵押、质押、纠纷,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应用前景明朗:具备市场价值与产业化潜力;

承接对象明确:已有合作企业、转化渠道或明确产业化方案;

转化意愿强烈:科研人员主动申请“先赋权后转化”,放弃“先转化后奖励”;

不在负面清单: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涉密或重大公共利益。

具体规定可查阅《南京农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办法(试行)》。

7. 如何确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的价格?

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等可以通过协议定价、第三方评估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竞拍等方式确定价格,并通过社会合作处网站或学校公示栏公示科技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拟交易价格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公示时间不少于 15 天。涉及关联交易须进行第三方评估定价,并在江苏省技术市场挂牌交易。

关联方包括以下情况:

(1)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其亲属为受让法人或受让方控制的法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2)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其亲属在受让法人或受让方控制的法人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3)科技成果完成人与受让方之间,或与受让方控制的法人之间,存在可能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具体规定可查阅《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8.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税减半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

如转化项目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税;不满足条件的成果转化项目,仍可正常申报发放奖励,但不享受减半优惠。

条件1: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条件2:时间要求,学校收到转化收入36个月(3年)以内申请;多笔到账,按每笔款项实际到校日期(并非上账日期)分别计时。

条件3:合同登记,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取得合同登记证明(获得合同登记编号)。

9. 如何办理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税减半优惠?

(1)签订转化合同后,在社会合作处完成合同备案登记;

(2)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登录校园网:办事大厅——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申报,提交学院初审;

(3)社会合作处复审,开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下载相应表单;

(4)登录办事大厅—财务信息平台—收入申报,“发放类型名称”选择“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完成个人收入申报后,会同相应表单提报财务大厅办理。

10. 技术经理人在成果转化中承担什么角色?

技术经理人是指纳入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管理,利用社会合作处(技术转移中心)资源或需求,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从事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等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校内教师可申请依托技术经理人事务所担任兼职技术经理人,成功促成技术合同签约,可获取不超过合同总额10%的佣金,佣金由事务所代扣代缴税费后发放。

具体规定可查阅《南京农业大学技术经理人管理办法》。

以上内容为政策科普,具体以国家政策文件、学校发文为准。欢迎咨询社会合作处了解详细信息,咨询电话:8439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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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璐

审核:许天颖

校对: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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